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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西湖:积极探索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模式效果好
时间:2018-06-11  作者:谢丹丽  新闻来源: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刚才侦查人员作为‘控方’当事人,嫌疑人涂某家属作为‘辩方’当事人,都发表了对涂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意见,我们将慎重考虑大家的意见,并作为是否决定逮捕的重要依据。”近日,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就涂某盗窃案是否批准逮捕进行了公开审查,广泛听取相关人员意见,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增强审查逮捕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审查逮捕质量,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全市率先试行了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模式,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社会危险性存在争议的案件开展诉讼式审查,组织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辩护律师、被害人、人民监督员等召开听证会,重点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建议。

  据了解,该院已对两起案件的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审查,在审查中检察官除听取相关人员意见,还进行释法说理,并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后根据事实、证据和公开审查情况,检察官决定不批准逮捕2名犯罪嫌疑人。

  截止目前,该两起案件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复议复核,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也未出现逃逸或者重新犯罪情况,诉讼式公开审查模式的实践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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