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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再动员再部署!
时间:2018-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6日上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利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提升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着力加强诉讼监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层层压实责任。省检察院以督导检查作为推进专项斗争的有力抓手,将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新一届党组政治巡视,组织开展了专项斗争专项督导。省市两级检察院建立健全挂牌督办、督导检查、提前介入、战果台账、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下发依法严惩“保护伞”、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等指导意见,不断提升专项斗争规范化水平。全省基层检察院自9月1日实行“捕诉合一”办案体制,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总体质效有了新的提升。
  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全省检察机关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高检院、省委部署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要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沟通协调,统一办案理念和标准。要树立“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的思想,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利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还就抓好省院出台文件、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持续加强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着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
  ——要把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摆在重要位置,严厉惩治金融领域犯罪,主动加强与金融监管以及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防范化解合力。密切关注中央对江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继续做好中央第四环保督查组“回头看”检察环节有关工作,认真摸排反馈问题线索,已经立案的要确保案件质量,未立案的要积极督促落实整改,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要充分认识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意义,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全面贯彻组织法确立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稳妥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依法履行检察工作新职能,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速裁程序、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缺席审判制度以及调整后的人民检察院侦查职能的法律适用。
  ——要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下更大力气抓好公益诉讼工作,始终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谋划和推动,争取理解支持,紧跟大局开展监督,坚持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全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和高检院部署的“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公益诉讼案件。
  ——要坚持严管厚爱,严管确保干部不出问题,防止今天的好干部变成明天的阶下囚,就是给检察人员发放的最好福利。认真做好省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未被巡视的检察院党组织要针对巡视反馈的共性问题,未巡先改,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巡视员、副巡视员,驻院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全体检察人员在省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两级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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