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同志,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感谢你们没有放弃我,让我能回归社会赚钱养家,你们挽救了一个家庭!我以后绝不再触碰法律底线,一定遵纪守法”。2月10日,一名被不起诉人来到安源区检察院,将一面写有“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承办检察官手中,对检察官人性化办案表达感激之情。
【案情经过】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经营新能源油,经鉴定,其经营的新能源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该案移送安源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受理案件后,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发现本案未造成不良后果;陈某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后能够认罪认罚,真诚悔罪。2022年1月,安源区检察院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承办检察官表示: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应该树立“大案小案,皆是人生”的观念,认真审查案件,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对于可以挽救的要尽力挽救,以贯彻“明德慎罚”,发挥法律的宣教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为民办实事】
安源区检察院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得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一面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对安源区检察院检察工作的肯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全院干警将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履行检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