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二、编制情况
全院总编制58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2个,工勤编制6个。
三、两房建设情况
2003年7月开始建设“两房”,于2004年7月竣工,占地面积12亩,总建筑面积为7500平方米,办公室110间。近几年,又对大楼进行了维修和改造。在两房建设中,把工作、学习、娱乐、后勤保障融为一体,建造一幢“干警之家”的附楼。该楼设有休息室、读书室、健身房、乒乓球室、棋类室、餐饮部、洗浴室和干警休息室。
四、主要荣誉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奖励
1、第三届、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
3、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4、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5、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6、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7、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
8、荣记集体一等功。
(二)省级以上集体获奖情况
1、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创新创业、共建和谐”典型;
2、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3、在全省纪念检察机关重建三十周年大会上,被省院评为2006—2008年度“全省先进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
4、被省院确定为“全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5、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018年均被省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6、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单位;
7、获2006-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
8、获得2007、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9、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10、侦查监督科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11、公诉科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单位”;
12、在“我为江西检察科学发展献一策”活动中获得建言献策三等奖。
13、2013、2014、2016连续三年获评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14、2014年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15、2016年被评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
(三)案件评比类获奖情况
1、廖建萍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获全国“优秀综合化审查报告”;
2、黎杨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反腐典型案件。
3、李寿松受贿案获全省“十大精品案件”;
4、黎江抢劫案获全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5、廖建萍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获“全省优秀综合化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