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8年,院党组团结带领全院干警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争创全国全省先进奋斗目标,提振精神,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涌现出一批兢兢业业、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13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分别是:
员额检察官:熊业平、郭晶
检察辅助人员:李紫阳、黄昀璇、黄祖桃、吴康
司法行政人员:刘夙
职工:何弘林、杜妮
中心工作人员:徐为林
聘用制人员:邓小艳、姚亚笛、邓纯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荣誉为新起点,继续发扬敢于担当、严于律己的优良作风,立足岗位再创佳绩。全院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忠于职守,吃苦耐劳,脚踏实地干事创业,为安源检察争当先锋贡献力量!
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