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报
近日,省纪委、省监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我院办理的何某某行贿案入选全省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法律文书评选结果的通报》,我院共7篇法律文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法律文书”,具体如下:
一、刘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案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
(承办人:李洋)
二、彭某受贿案公诉意见书
(承办人:李洋)
三、许某某、万某某等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不起诉理由说明书
(承办人:李洋)
四、朱某某寻衅滋事案公诉意见书
(承办人:胡晨琳、楚继伟、钟晶)
五、陈某等人诈骗案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
(承办人:李洋、李紫阳)
六、刘某某骗取贷款案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
(承办人:钟晓艳)
七、陆某某挪用资金案不起诉理由说明书
(承办人:楚继伟)
下一步,安源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培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刑事检察法律文书写作质量,提升队伍素能,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