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拒腐防变的“护身符”,是从源头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
2023年,安源区检察院坚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举措,坚决摒弃“怕得罪人”“怕担责”的顾虑,坚决执行“逢问必录、应报尽报”的原则,全年共记录报告76件,其中,院领导记录报告26件,部门负责人记录报告16件。
下一步,安源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把坚定不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重要举措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确保检察权力在监督中依法、规范、廉洁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