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落实市院和区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建立“月报告、月通报、季分析”等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动“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着力从源头上严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填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公布如下:
2021年,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共109件,同比上升289.29%,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108件,占比99.08%,相关接触交往的1件,占比0.92%。全院无“零报告”部门。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监督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干警思想认识,主动记录报告,对于违规干预司法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抵制,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