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加油站加油需将汽车熄火、不能玩手机、接打电话,这是一个生活小常识。但检察机关却收到“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张贴扫码广告鼓励顾客扫码带来安全隐患”的线索举报,这是怎么回事呢?
接到线索举报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开展线索核查,发现该加油站在加油机旁的柱子上,贴有可供手机扫描的“某某石化”公众号二维码和“某某帮加油”公众号二维码,且两个二维码上分别标注有“扫码 了解更多资讯,超多惊喜尽在一键加油”、“本站满帮价9折 打开微信扫一扫”等鼓励顾客扫描的内容。
为摸清该现象是否普遍,办案组随后对辖区各乡镇的加油站进行了遍访,查明各个乡镇均存在加油站加油口旁边张贴印有公众号二维码的广告纸,鼓励客户扫描二维码的情况。
加油站来往人流量大,许多商家包括加油站经营者,纷纷借助移动网络的便利性,推出移动扫码关注优惠措施,以增加其关注率。加油站逐渐成为了商家广告的重要发布点。但是,加油站附近3米半径范围内均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在加油机旁边使用手机扫码发射的射频电流容易产生射频火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安源区检察院在借鉴先进地区办理的加油站扫码支付案件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在向加油站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督促加油站所在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加油站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积极促成整治合力。
相关职能单位及各乡镇政府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相关职能单位立即对涉案加油站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开展危化品区域二维码张贴、扫描问题的排查,同时对加油站运营公司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各乡镇政府也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加油站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各加油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均已消除。
相关规定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9.0.2“站区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移动通信工具。易燃、易爆区域内,严禁使用手机、BP机,严禁摄相拍照”。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附录C,“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4.5m(3m)的地面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