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源区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安源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安源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表》
八、《政府性基金》
九、《支出总表(引用)》
十、《财政总表(引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源区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承担着对刑事犯罪案件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现有编委核定的内设科室11个。我院现有编制 58 人,其中政法编制52个人,工勤事业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56 人,聘用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安源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安源区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046.0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6.0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安源区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046.0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1.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46.07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79.4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1.9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1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5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732.11 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7.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03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79.4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1.9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1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5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安源区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46.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1.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2732.11 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7.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03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安源区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31.99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9.04万元,增长30 %。主要原因是我院根据上级要求改造案管大厅导致办案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反映2019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以及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工程预算、服务预算分项数额。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5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 万元、工程预算25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 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3 月25 日,部门共有车辆 9 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安源区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88 万元。其中:
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3.88 万元,比上年减少0.81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 万元,与去年持平。
第三部分 安源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样式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样式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