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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37日在安源区十一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铭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检察工作回顾

 

2018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

一年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会精神和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紧跟区委“大变样”发展步伐,以司法办案为根本途径,积极作为、精准发力,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法治保障

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打击各类金融犯罪,审查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7人,依法提起公诉22人,办理了萍乡农商银行麻山支行马林集资诈骗案、博越车行、佟霞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被害人数多、危害范围广、造成损失特别严重的重大刑事案件,有效震慑犯罪,化解金融风险。

着力服务精准脱贫。真心实意助力脱贫攻坚,采取“经济扶贫+生态扶贫+健康扶贫”模式,帮助贫困户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联合医院为困难群众免费看诊,发动社会各界拓宽养殖销路,筹建脱贫助困产业车间,重点解决群众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已帮助30名群众顺利脱贫。

全力助推污染防治。积极建构“一体联动、多维监督、全面覆盖、预防修复”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部署开展“生态城市建设”“打击非法开采”等专项监督和“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人,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1件。成立派驻海绵小镇生态检察室,延伸检察职能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突出服务企业发展,助力实体经济振兴,部署开展“安商护企”专项行动,推行挂点联系服务企业、送法进企业、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以及涉企案件快审快结等措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及时批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犯罪33人、起诉39人。办案优先考虑企业发展,坚持慎捕慎诉,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经营发展。

二、聚焦监督主业主责,推进平安法治安源建设

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切切实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安源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59人,提起公诉649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广泛梳理案件线索共批准逮捕3件102人,起诉5件16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了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八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始终保持打击盗窃、诈骗、涉毒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捕161人,起诉206,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创新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决定不批捕135 人,不起诉59人,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搭建晨曦工作室、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驻校维权工作站等工作平台,深入开展法治课堂进校园、未检生态体验课、阳光维权帮教等活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信访首办责任制,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6件,刑事申诉案件3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妥善化解矛盾。

切实强化各类检察监督。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在办案中严格把握事实证据,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件,同比上升55.6%,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件次,同比上升200%;纠正漏捕17,同比上升88.9%,纠正遗漏罪行21起,同比上升11%,追诉漏犯3,严防冤假错案。在审查叶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过程中,依法排除“带病”证据,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检察日报头版进行了报道。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起刑事抗诉3件,法院改判2件,张某某强奸未成年人案经我院抗诉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审法院的缓刑判决改判为实刑。大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份,同比上升66.7%,对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0份,同比上升233.3%。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起公益诉讼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英烈权益保护五大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督促市国资委厘清脱管长达13年“城西老站”4042平方米经营性土地国有权属并恢复国家监管,该案例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0件;摸排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线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下线不合格商家907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增添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坚定不移将各项改革工作引向深入,为检察工作发展增添新动力。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狠抓司改责任落实,加快推进人员分类定岗、内设机构改革、办案团队组建,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绩效考核、司法责任追究等机制,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规范权力、明晰责任,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直接办理案件264件,占案件总数的28.9%,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16件,出庭支持公诉4件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

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坚决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力配合完成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机构、人员的转隶,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建立与区监察委的工作衔接、协调机制,办理了全市第一起由市监察委移送的县处级干部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探索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实现对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工作,由同一名检察官或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以专业化办案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探索开展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认罪认罚快速办理机制5969人,提起公诉5159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9%

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坚持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当做首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和“政治建警”主题活动,组织专题培训、集中轮训,开展读一本书、诵一封信、游一处景、写一篇文、讲一堂课“五个一”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建引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把准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提升业务能力出实招。坚持人才强检、文化育检,加强培养优秀人才,通过开办安源检察讲坛、刑检业务沙龙,组织公诉业务竞赛、庭审观摩,打牢根基、固本培元,不断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提升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

持续正风肃纪不放松。坚持严管就是对检察人员最大的爱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整治“四风”和“怕慢假庸散”问题,开展机动式检务督察,增强作风建设的有效性和持久力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促进依法用权阳光执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坚持重大部署和重要工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汇报公益诉讼、生态检察、认罪认罚等重点工作3次,市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和视察了生态检察工作、认罪认罚改革试点工作开展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及时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观摩、案件听证会等形式,拓宽代表了解检察工作渠道,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监督权。

自觉接受会各界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信,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近距离接触了解检察工作。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及时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76条、生效法律文书547份、程序性案件信息3176条,做到凡应当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宣传主动权,守好“新媒体”宣传阵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创新打造全市首条公交普法专线,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安源区检察院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群众满意度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三位、中心城区第一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楚认识到,安源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思想观念、司法理念、队伍素质等方面与新时代的新要求还有差距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从严治党治检还有漏洞,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强化对此,我们将依靠各方面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年。安源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打造过硬队伍,更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努力营造安商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聚焦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保障扶贫政策资金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监督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源法治安源,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以案释法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切实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个司法环节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做好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三是强化担当深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标准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打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加快智慧检务建设,以科技强检、智慧兴检。

四是从严从实打造过硬队伍突出加强政治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治建警”主题活动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持续开展岗位练兵,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严肃整治“四风”和“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保持队伍肌体健康。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踏实苦干,奋力开创安源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支持有关机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此外,根据英烈保护法的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18年8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一项监督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重点监督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污染饮用水水源违法行为。

3.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江西人民检察院和江西高级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公正公信,做出的重要部署。20184,江西人民检察院和江西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认罪认罚快速办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在全省四个地市的检察院、法院开展试点工作,安源区检察院是试点单位之一。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5.捕诉合一:检察机关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更好适应检察权结构调整,强化检察一体化和专业化建设,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具体要求是,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按照案件类型重建专业化的刑事办案机构,统一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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