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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6月安源区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0-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6月,安源区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高站位、强担当,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争当检察先锋的奋斗目标,蹄疾步稳朝前赶,攻坚克难抓落实,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6人,同比下降38.52%。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42人,同比下降28.81%不捕率为18.67%,同比增加0.95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308人,同比下降16.74%;决定不起诉37人,同比下降35.09%,不起诉率10.85%,同比减少0.18个百分点。其中,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5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4.7%,上半年除二月份受疫情影响适用率为74.55%外,其他月份适用率均在80%以上。

上半年,该院刑事犯罪件数量同比下降,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17人,上年同期为2人,占起诉人数的5.52%,同比增加750个百分点。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1-6月共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5人,占审结数的100%。

检察机关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6人,其中决定起诉6人,占审结数的100%。

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2个罪名,分别为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审查逮捕分别受理3人、2人;审查起诉分别受理3人、3人。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共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7人,同比上升700%;同期已纠正3人,占提出数的42.86%。对财产刑执行共检察核查罚金刑64人,涉及金额305.85万元。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2人,同比下降105%;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2人,同比下降600%;同期有关机关采纳1人,占提出数的50%。

二、民事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共受理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上升100%。

(二)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共受理案件4件,同比上升85.7%。审结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50%,占审结数的75%。法院同期采纳2件,占提出建议数66.67%。

(三)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共受理案件4件,同比持平。审结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下降33.33%。法院同期采纳3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共受理案件21件,同比上升250%。同期审结21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1件,同比上升250%,占审结数的100%。法院同期采纳22(含积存),占提出检察建议数的104.76%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共受理案件线索50件,同比上升47.06%。立案45件,同比上升55.17%,占受理总数的90%,其中民事类立案1件,同比持平,行政类立案49件,同比上升75%。

(二)诉前程序情况。共开展诉前程序46件,同比上升76.92%,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1件,同比持平,占2.17%;行政公益诉前程序45件,同比上升80%,占97.83%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4,占比最高,为30.43%;其次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0,占21.74%;国有财产保护领域5件,占10.8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占2.17%;其他领域15件,占32.61%

(三)办案效果。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760亩;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吨;  督促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79亿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人,不捕5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4人,不捕4人,不捕率28.57%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人,不起诉4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9人,不起诉3人,不起诉率10.71%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1次,同比下降400%;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11次,上年同期为0次。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0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9人,决定起诉14人(含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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