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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检察院召开检警联席会议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
时间:2023-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与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开发区分局、青山分局、直属分局、峡山口分局召开了联席会。安源区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各分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主任、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法制科科长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意见》,就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细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措施开展讨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就下一步如何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行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提出,检察机关要切实发挥刑事诉讼审前主导作用,对刑事案件认真开展引导侦查工作,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落实侦查活动监督。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可以商请检察机关派员审查证据材料等形式,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同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会议明确,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运行,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监督制约。公安机关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等监督工作,检察机关积极接受公安机关复议、提请复核的要求。二是介入引导侦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介入引导侦查,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助力公安机关培育精品案件。三是提供咨询指导。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等问题、常见犯罪的不捕不诉、侦查取证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问题,检察机关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意见。四是及时督促落实。督促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侦查提纲等及时落实反馈,督促公安机关的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等及时落实反馈,督促双方的法律文书及时规范送达。五是共同提升素质。定期举行检警同堂培训,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指导文件等知识,统一犯罪构成认识和证据证明标准,共同提升双方业务能力。六是统一归口管理。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涉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事项,统一归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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