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内设机构:
根据市委、区委《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两学一做”领导小组。
组 长: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分管政工工作的副检察长
成 员:政工科科长
机关党总支书记
综合支部书记
刑检支部书记
自侦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工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总支书记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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